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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(马师团秘〔2019〕5号)
日期:2019-03-28   来源:团委  作者:  

各团总支:

2018-2019学年我校共青团工作中,学校团委在党委与上级团委的领导下,为我校各项事业的进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的组织建设,鼓励和表彰先进,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高,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表彰类别及名额

团委参考相关团总支录入和上报的2018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情况,分配各项表彰名额,详见附件1。其中,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实行差额申报制。团委对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的申报集体实行“好中选优”,进行差额表彰。

不在团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内(20181231日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)的人选和单位,不具备参评资格,不予推报。对团的基本信息采集上报数和录入率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团总支,酌情减少乃至取消其相关参评资格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优秀团干:

1、热爱共青团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思想品德高尚,有奉献精神;

2、文化专业课成绩良好;

3、担任支部以上(含支部)团干职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;

4、领导满意、青年信任。

(二)优秀团员:

1、政治立场坚定、思想品德过硬;

2、能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

3、勤奋学习、成绩良好,热心团的工作,积极参与团的活动;

4、校系学生干部优先考虑。

(三)优秀青年教师:

1、政治思想过硬,道德品格高尚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;

2、爱岗敬业、积极进取、关心爱护学生;

3、工作扎实、勇挑重担、乐于奉献、表里如一,有良好的工作业绩,教育教学成果显著。支持并积极参与校团学活动;

4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。

(四)先进团组织:

1、组织健全、制度完善、活动丰富多彩,总支书记、班主任、辅导员积极指导和参与团的工作;

2、团结、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并在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

3、团的组织管理规范,认真完成团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,工作有特色、有成果,团员青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申报先进团组织的单位需填写《红旗团总支(支部)申请表》(附件2),申报先进个人的需填写《优秀共青团员(团干)申请表》(附件3)及《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4)。申报先进单位与个人将材料报至各团总支,团总支进行评选汇总,填写汇总表(附件5),再将有关材料报校团委统一审批。

四、几点要求

(一)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精心部署,严格把关,通过申报评选,形成正确导向,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;

(二)要以评促学,要使评比过程成为树典型、学先进的过程,从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比、学、赶、超,进一步强化共青团的先锋模范性,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效益;

(三)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,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申报名单,指导并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和申报事迹材料(不少于800字),差额竞选的团总支可另增图片等辅助材料。参加评选的类别请在“申报类别”栏目注明;

(四)请各团总支于2019422日之前,将本单位相关申报表、申报事迹材料及汇总表(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)报校团委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附件1:表彰类别及名额

附件2:红旗团总支(支部)申请表

附件3:优秀共青团员(团干)申请表

附件4:优秀青年教师申请表

附件52018-2019学年马鞍山师专五四表彰申报汇总统计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327

附件1.docx

附件2.docx

附件3.docx

附件4.docx

附件5.docx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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